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5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公告

2025-09-22 13:09:0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和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深圳市有关招聘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5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与岗位对应的薪酬等福利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ftqgcc.htirc.cn/,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事宜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2)。

3.应聘人员报名时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个页面)。

(2)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无对应名称及代码的),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6)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扫描件应当清晰完整,所有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的电子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材料不全、重要信息无法证实,影响后续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以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资料为依据。在此阶段,可能会退回并提示应聘人员补传相关材料,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通知,并按照所要求的时限上传相关审核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审核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截止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三)直接业务考核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具体测评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以及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并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五)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未尽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5-8291889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3253386,0755-8356881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点击查看>>>

1.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5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岗位表

2.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5年9月19日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2025年9月公开选聘博士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zwgk/rsxx/gwyzp/content/post_12405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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