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5-09-22 13:09:54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拟公开选调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

1.选调单位: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选调职位:综合科管理岗1名,工程科专技岗1名,财务科专技岗2名,商务科管理岗2名,发展服务科管理岗1名。(详见附件《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1.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本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低空经济事业;

2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5.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至2025年8月31日),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同一县(市、区)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城控大厦405)。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2《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其中,县(市、区)报考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缴纳报名费、考试费。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以下资料进行:

1.《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公务员(参公)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打印后由单位盖章;需具备其他工作经历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6.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结婚证、配偶在吉安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资格初审后,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0月13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4日下午5:0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10月17日8:00-12:00、14:30-17:30到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城控大厦403)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领取,但须提交考生亲笔委托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配合参与。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按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18日上午。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能入闱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公告时确定时限),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统一组织实施,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考察。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要做到“三审”(审身份、审年龄、审社会关系)、“四必”(现实表现必看、廉政意见必听、群众口碑必问、人事档案必查),考察组将调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六)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情况,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决定。若不安排体检,则视为体检合格。安排体检则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和试用。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考察。

(九)递补。因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试用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由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决定是否递补人选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十)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录用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安排至相应岗位,按照岗位定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之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的,由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报市人社局备案,记入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选调。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综合科0796-828939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电话:0796-8220828

附件1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省人社厅2025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9月19日

原标题:吉安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7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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