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城区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25年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如下:
一、产业方向及招募人数
为推进我区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助力主推技术、主推品种推广应用,现围绕水产、种植、畜牧、农机等农业产业领域,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4名,以强化农业技术支撑,赋能产业发展。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学历高中及以上,要求具有3年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管理等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6.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募程序
1.公开报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按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资格审查。
2.面试考核: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面试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申报人现场陈述近年来从事农技推广及指导服务经历、工作主要业绩成果。面试小组为3~5人组成,成员由项目采购工作组中选调。
3.研究公示: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综合评价最高的人选,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对拟招聘的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人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文,认定我区年度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
5.签订协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的绩效考核。
四、工作任务
按照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组织现场观摩活动等。特聘
农技员应遵守原则,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二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对接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要,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到位,切实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三是宣讲国家及地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家喻户晓;四是按期完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服务需要作规范完整记录,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定期上报服务日志、农情信息等资料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五、服务薪资
特聘农技员补助经费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量分为基础性补助、绩效奖励补助两个部分。
(一)基础性补助每人每月2400元,是为补助特聘农技员开展服务工作的费用补贴。服务期限满后根据绩效考核评为合格或优秀的,一次性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基础性补助且直接解聘。
(二)绩效奖励补助3200元,是为充分调动特聘农技员积极性和主动性,除基础性补助外的一次性绩效奖励补助。服务期限满后根据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的,一次性发放对应金额的绩效奖励补助,考核优秀占比为25%。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过程中不产生任何报销费用。
六、绩效考核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特聘农技员的工作安排进行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原则上不超过8个月,聘用期间以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取消相应的技术服务补贴费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一)考核时间:在协议服务期限结束后30日内完成特聘农技员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日期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确定。
(二)考核形式:以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对象的满意率为主要考核指标,形成考核小组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特聘农技员提供的工作材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服务对象(至少4户)的满意度进行打分。绩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即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90分为合格、90分(含)以上为优秀。对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根据项目需求,下一年度优先聘用。聘用同一人员原则不超过3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可延续至5年(从项目实施开始计算)。
(三)考核小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面负责特聘农技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为3~5人组成,成员由项目实施方案里专家队伍中选调。
(四)绩效奖励:特聘农技员补助经费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量分为基础性补助、奖励性补助两个部分组成,补助经费发放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文予以解聘:
1.特聘农技员申请辞职并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同意,或自动离职的;
2.特聘农技员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3.服务对象以服务态度恶劣、业务水平不高等原因提出辞退特聘农技员申请,且经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同意的;
4.不服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安排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特聘农技员的情形。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携带证件
1.申报时间: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9月15日。
2.申报地点:汕尾市城区直属机关办公大楼601,联系方式:赵文贤13729511833。
3.携带证件:申报人需携带个人特聘农技员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营组织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信息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qnsj/gkmlpt/content/1/1182/post_1182313.html#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