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绥化市公安局招聘10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10-09 22:39:36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辅警条例》)等相关规定,绥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绥化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辅警104人,均为勤务辅警。设7个招聘岗位,其中,招聘男性辅警78人,设置5个招聘岗位;招聘女性辅警26人,设置2个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5年绥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7年10月至1989年10月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前;函授等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发布公告当日);

  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6.具有绥化市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发布公告当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本人有效证明材料(以上第1、2、3项须上传烈士、因公牺牲的警察或辅警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第4项须上传退役军人入伍审核材料、退出现役审批材料、退出现役证件;以上第5项须上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见义勇为人员有关认定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以图片格式上传,由市公安局进行审核。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或者未按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suihua2025fj.ibaoming.net/,报考者须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17:00。

  2.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应当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2,须下载打印签名后,以图片格式上传)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蓝底或者白底;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5fj.ibaoming.net/)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0月24日下午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申请材料有误或者缺失的,应当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17:00期间补充并重新提报,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主要以报考者填报信息为依据,报考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所填信息由绥化市公安局在资格复审时进一步核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在笔试开考前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和方式,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有效证件,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报考者应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专业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等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涉及加分情况将会给予注明。笔试总成绩将在笔试后及时发布,报考者需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体能测评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主要审查报考者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审查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报考者需准备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包括入伍审核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审批材料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备案表;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个人征信报告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7)报考者属于党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人员《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本人签字)。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涉及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提供一式两份。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环节拟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开展,时间衔接紧密,请报考者提前合理安排训练时间。

  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并于测评当日提交。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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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未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体能测评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根据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急应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按照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1.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者需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事宜的通知。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向市公安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辅警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者。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形,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安局提出,由市公安局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与培训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组织签订《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将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上岗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者应当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咨询电话:0455-8319902、报名监督电话:0455-8319772。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400-1629-400转1701。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四)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五)本公告由绥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2025年绥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诚信承诺书

  3.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

  绥化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lj/202510/79_672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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