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拜泉县公安局2025年招聘1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10-01 22:49:39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拜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并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120人,其中,退役军人30人、社会人员90人(其中:男性70人、女性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拜泉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报考使用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6.具有拜泉县行政区划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视力、净身高等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岗位计划表》);

  8.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分配与调整,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递交有效证明材料,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本次招聘对男退役军人单设岗位,退役军人身份报考退役军人岗位不予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现身份为拜泉县公安局辅警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公告发布

  1.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baiquan.gov.cn/);

  2.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拜泉县育英小学体育馆。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拜泉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退出现役证件(仅限退役军人考生)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的材料;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本人签字并捺印原件一份;

  (6)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7)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可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2025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拜泉县育英小学体育馆领取纸质准考证,《准考证》需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和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公布。

  (3)面试比例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选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查询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能测评

  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评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选同时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签字并捺印的《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考生,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能测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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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体能测评中,每名考生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3.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

  5.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可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复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拟聘人员入职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及自身原因等情况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执行特殊勤务或者高危勤务的,享受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告制度,对考生报考资格、诚信的审查以及政治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按照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学历学位一般逐级取得。对于非逐级取得学历的,需提供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的相关政策文件或招生简章,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拜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aiquan.gov.cn/)和拜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拜泉)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应当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及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中岗位出现空缺的,将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本次辅警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培训辅导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范围和专用书籍,除体检环节外,报名、考试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公告由拜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52-7337237

  监督举报电话:0452-7322907

  报名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附件1:拜泉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拜泉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拜泉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lj/202509/79_672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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