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招聘60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2025-12-24 10:26:44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管理体制的意见》,为切实充实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天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60名(男性36名,女性24名),建立后备人员库30名(男性20名,女性10名,有效期1年)。留置看护辅警身份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公安辅警性质,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纳入本级公安辅警队伍,实行层级化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

  2.甘肃省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红绿色盲,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

  6.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已聘用为天水市(含两区五县)财政保障辅警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工)牺牲民辅警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

  5.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天水市公安局网站、“天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市场招聘部(原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考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天水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白底免冠照片4张(一寸),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高中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报考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复印件各1份。

  4.费用缴纳

  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人。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关注天水公安和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准考证领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通过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体能测评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属〔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视为放弃。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依据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中确定。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由公安机关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直接签订《天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的留置看护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障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照执勤天数发放相应执勤补贴。

  五、人员补充

  进入后备库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当已聘用的留置看护辅警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进行补充,统一组织体检。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体检及复检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报名咨询电话:0938-8520253(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8-8886303

  政策咨询电话:

  天水市公安局人事科:0938-8886312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天水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xls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anshu/202512/86_674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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