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2026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6-06-02 10:43:15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成立于2024年9月,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坐落于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380号。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服务运行监测,卫生健康技术评估评价和相关规范标准研究,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核验、以及全市医疗事故行政争议受理、初审等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卫生技术评价岗,拟招聘3人;

  (二)政策规划研究岗,拟招聘1人;

  (三)生物安全评估评价岗,拟招聘1人;

  (四)职业放射卫生技术评价岗,拟招聘2人;

  (五)卫生监督研究岗,拟招聘1人;

  (六)卫生健康数据评价研究岗,拟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条件等。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团队协作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要求: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38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日之后出生,42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1日之后出生。

  5.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123.206.121.230:8080/pjzx2026/)。

  (1)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简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名者承担全部责任。

  3.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pdf文档);

  (2)学历、学位证书(包含本科和研究生,pdf文档);

  (3)学历、学位对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材料(pdf文档);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pdf文档);

  (5)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pdf文档);

  (6)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或劳动合同(pdf文档);

  (7)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pdf文档);

  (8)个人简历(word文档)。

  材料命名规则: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材料名称,示例:卫生技术评价岗-张三-身份证。

  请将所有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规则:岗位名称-本人姓名,示例:卫生技术评价岗-张三,完成后统一上传。

  4.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如不符合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4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名单者将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名人员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体检通知。未进入体检名单者将不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中心将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仲老师

  联系电话:021-33976266、33976150

  监督电话:021-33976352

  附件: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

2026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602/t0035_1441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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