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5-10-11 13:14:0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决定赴北京举办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及国(境)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北京专场)》(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份):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2)硕士研究生;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

4.软科2025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RWU)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附件3)硕士研究生,要求其本科毕业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软科2025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RWU)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

5.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师范类高校(附件4)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6.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所重点高校(附件5)的硕士研究生;

7.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所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

8.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一流建设学科”(附件2)本科毕业生;

9.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4.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选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选聘单位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研究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选聘岗位要求。

6.持有选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其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2:00至10月18日12: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zp.lcedu.net.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简历(格式要求详见附件7)。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只咨询不进行网上报名,则报名无效。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补充材料。

(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0月18日8:30至13:00

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青年公寓6号楼三楼多功能厅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个人简历、空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以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格材料(详见附件8),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会现场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各选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格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网上报名而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初试

初试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时间、地点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相同。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四)确定考核人选

1.各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建议人选,计划数2名以上(含2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具体开考岗位和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予以公布。

2.考核建议人选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予以公布(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核

时间:2025年10月19日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核为模拟课堂教学(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确定入围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实际开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如遇同分,则另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入围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选聘单位可视情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 优秀考生调剂

入围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但未被确定为入围人员的考生(不含放弃签约的考生),列为可调剂对象,在同学段、同学科之间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经选聘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调剂确定为入围人员,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期不超过120日(自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察,取消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九)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直至2027年2月28日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已被鹿城区外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要求在2026年8月15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本次选聘人员在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鹿城区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可适当放宽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

(三)本公告所涉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后根据区域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需要,可视情况统筹调配至中学任教。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均视为已明确知晓本统筹调配规则并自愿服从管理;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述统筹安排的,将依据聘用合同约定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若聘用合同到期,将不再续聘。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生对选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0月13日11:30前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经鹿城区教育局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增补通知。

(六)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选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七)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是发布选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八)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8:30-11:30,14:00-17:30);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监督举报电话: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268550(8:30-11:30,14:00-17:30)。

点击查看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9日

原标题: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北京专场)


信息来源:https://www.lucheng.gov.cn/art/2025/10/9/art_1229482640_4430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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