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放大学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服务市民终身学习和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新型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北京电视大学。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北京开放大学,获得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权。学校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大力推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融通,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职业培训协调发展,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服务。
学校履行北京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北京老年开放大学、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等多项职能。同时,作为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承担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功能,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满足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构建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留学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数量、要求
需求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开放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bjou.zhiye.com,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相应岗位。此系统为申报岗位唯一渠道。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学校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网上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留学回国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参考目录的,学校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进行审查。
(二)初选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在网上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课程/项目设计方案和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课程/项目设计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招聘系统。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工作成果、特长爱好等,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M。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设岗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审查后,按照1:12的比例(不足1:12比例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进入复面人选。
(三)复面
各设岗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复面。教师岗采用“试讲+交流访谈+职业能力测试(含心理测试)”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采用“面试+交流访谈+职业能力测试(含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进入终面人选。
(四)终面
学校组成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终面,教师岗采用“试讲+交流访谈”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采用“面试+交流访谈”的方式进行考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依据终面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组织阅档、政审、体检工作。通过阅档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等工作,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岗位待遇由学校认定后,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开放大学所有。
七、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邮件、短信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北京开放大学网站www.bjou.edu.cn。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82192300
联系邮箱:zhaopin@bjou.edu.cn(仅接受咨询,不接受简历投递)。
北京开放大学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3/t20260325_45659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