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2-04 12:49:11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求及人员编制实际情况,2026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北京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学科齐全、设备先进、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为北京乃至全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引领与支撑。全院布局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包括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实验室)、4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机构、13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农村部检测中心、5个国家林业草原工程中心、1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同时拥有1个具有国际种子质量检测资质认证实验室(ISTA)和1个具有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院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已与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等30余个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9个、国家级和市级国际合作基地4个,有力支撑我院农业生物遗传育种、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贮运加工与营养健康、智慧农业与数字乡村、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5大领域学科建设。

全院下设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业务覆盖农林牧渔全领域,“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五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作为全国省级农业科研机构综合实力第一梯队单位,我院在种业创新、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农业信息化与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成果丰硕,科技赋能首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十四五”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14项,累计授权发明专利1683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247项,国审动物品种、兽药、疫苗8个,制定国家标准28项、行业标准52项、地方标准73项;发表SCI收录论文1614篇,其中,影响因子≥10有106篇,平均影响因子5.5;持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科技动能。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2026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

(三)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制满1年及以上、完成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热爱农业科研工作事业,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非北京户籍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审批条件;应届毕业生需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补考记录,于2026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北京常住户口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七)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问题、道德品行失范情况,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八)不得应聘与本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2名,具体职位和要求等详情,详见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报名条件、岗位详情等事宜,可联系对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aafs.net.cn/)完成注册激活后,填报个人信息、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后续能力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7: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4月2日17:00,由院所属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在系统提交的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者,进入能力测评阶段,不得更改或申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7:00期间,初审不合格者可联系对应招聘单位申请退回报名材料,可自愿改报我院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6年3月30日17:00至2026年4月2日17:00期间,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再报我院本次招聘的任何岗位。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一致,但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须在报名材料中提交书面说明,由对应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能力测评

所有测评各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应聘程序终止。

1.初试

初试结合岗位需求,采取笔试和初试面试(以下简称“初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试方案、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系统通知。

初试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 + 初面成绩×50%。全院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初试成绩将在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复审。若初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复审及复试人选。

资格复审由院属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身份、学历学位、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科研成果、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空缺名额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另行通知资格复审。

3.复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最终复试人选。复试由院统一组织,包括心理测试及半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心理测试通过手机扫描指定二维码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并提交;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逻辑、科研视野、创新潜力及岗位适配度等。

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招聘系统发布,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查询。

(五)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

初试成绩作为进入复试的依据,复试成绩作为核心评价指标,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

组织拟聘人选到我院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廉洁情况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

若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结合心里测试结果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逾期未配合或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公示

根据能力测评、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baafs.ne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北京市聘用合同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持续关注招聘系统,及时查询报名状态、资格初审结果、能力测评通知等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系统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期间,若材料需补充完善,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退回修改;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规违纪、材料造假、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信息延误等导致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应届毕业生入职报到时,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提供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入职手续办理,无故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如遇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将相应修订招聘事宜,补充公告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密切关注。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81128434

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2026年2月3日

附件:

1.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2/t20260203_4487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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