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9-19 20:31:2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津市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专业

招聘计划19名(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7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附件2。其中:

1.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津市市人社局”)协调相关部门审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2岁。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有相应学历要求、不限专业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5年10月13日8:30—10月17日16:00

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10月13日8:30—10月17日18:00

网上缴费:2025年10月13日8:30—10月17日22:00

(二)报名网址

http://39.97.107.149/cd-jinshirs/info/index.html

(三)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考生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报考职位→报名填表→上传照片及附件→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每人50元,微信支付)→查验报考状态→报名完成。

(四)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进入网报平台后,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等附件;其中,个人电子照片须保证清晰可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其他资料电子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注意:

报考信息填报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审查的,请及时与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0736-420605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考生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勿重复缴费),支付成功后请在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缴费成功方为报名程序完成。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025年10月18日10:00前公布报名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10月18日12:00前与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联系(电话:0736-4206053),10月18日20:00前在网上公布最终报考人员名单。

(五)确定开考岗位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津市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六)打印准考证

2025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2025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范围: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不含)5:1的,须参加笔试;未超过(含)5: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shishi.gov.cn/)“招考信息”专栏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查询通知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同一岗位(含参加笔试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含)5:1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报考人员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津市市九澧大道72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三)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名);

②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④笔试准考证。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3.报考人员对现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考试各环节合格分数线设置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笔试和面试环节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开考比例正常开考以及参加笔试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岗位面试环节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考试各环节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十、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津市市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并报津市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津市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津市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专栏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有关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津市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0736-4239378(津市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考务咨询电话

0736-4206053(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三)监督电话

0736-12388(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1: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xls

附件2:津市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及计划表.xlsx

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inshishi.gov.cn/zwgk/public/6616338/3339804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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