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5-09-19 20:25:27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月18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3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对于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招聘岗位表中年龄条件的要求,“年龄上限40周岁”,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他岗位以此类推。

对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博士学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记信息须准确、完整,以免影响资格审查。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试。应聘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等关键信息、必要资质材料缺失的,学校可不予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前,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或通过单位网站查询。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6692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蔡老师、殷老师)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四批)

原标题: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5年第四批)


信息来源:https://rszp.zfc.edu.cn/zpNew/newsDetail.do?key=278c1c4f-a122-4ef2-a196-198e880acf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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