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1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05-06 22:28:39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43周岁(即1982年5月11日(含)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相关岗位对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

  (六)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学位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2026年5月11日09:00-11月25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6年5月11日09:00-11月26日16:00。

  3. 陈述申辩:2026年5月11日09:00-11月27日16:00。

  4. 异议处理:2026年5月11日09:00-11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明确规定的各类证书、资格(包括:取得或具备时间、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颁发或授予单位),以及论文成果等(包括:发表时间、成果名称<须填写全称>及对应等级、发表期刊、作者信息等)。

  4.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该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6.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校领导秘书岗位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

  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公告及岗位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3.国内2026年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无工作经历的材料;

  (2)有过工作经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有)、《就业协议书》(如有)、《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材料;

  4.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考核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 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15856、025-8611520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338112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nj/202605/63_97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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