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聘用制职员)选聘24人公告

2026-04-20 08:31:58

  2026年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聘用制职员)选聘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现公开选聘24名优秀人才(聘用制职员)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聘用制职员)选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境)外世界名校(2025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名高校)、扬州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上述材料。

  3.年龄要求1995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90年4月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综合性表彰的优先。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36)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4月15日09:00—4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岗位表,厘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按照报名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同步上传报名材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所填报名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开始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专业审核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否则可视同提供虚假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和适岗能力评价的主要依据,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如实完整提供,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2026年毕业生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须于2026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除此情形外,选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4月29日及以前具备。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于2026年4月29日及以前经基层党委审批为预备党员。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于4月30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适岗能力评价

  根据报名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与选聘计划数20:1的比例确定参加素质测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20: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本次选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程序。按照与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5.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照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素质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6.体检和考察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7.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时,以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数一般不超过该岗位面试人数的40%。

  8.选岗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人员双向选岗。根据素质测试总成绩高低、选岗情况、专业特长等统筹考虑,分配至区机关各相关部门。岗位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程序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职员标准执行。参照扬州市人才补贴政策,给予综合性补贴、人才安家券和探亲交通补贴,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承担相应责任。

  3.加强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纳入人才储备库重点培养。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514-8786290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158591、0514-87862895。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1.2026年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人才(聘用制职员)选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3.选聘高校名单.doc

  附件4:4.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yz/202604/69_97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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