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2026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公告

2026-02-09 12:58:59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北京市职防院)始建于1973年,现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首批筹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市财政差额拨款、非营利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目前全市唯一一家二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2014年获批加挂“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牌子,业务范围覆盖职业病预防、治疗、科研和应急救援等全部环节。

北京市职防院作为北京市唯一的二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是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海淀区新农合定点医院,编制床位276张。2014年、2015年,我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2015年获批建设全国唯一的国家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成立北京市应急救援队,2020年成为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2022年设立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急救工作站,2023年成为北京市职业卫生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等,是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职防院高度重视职业卫生专业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先后成为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理工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和广东药科大学的教学科研基地。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公开招聘2026年出站博士后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表现良好,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出站证明,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科背景、专业技能条件,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学术水平高,在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年龄计算方法:

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步骤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并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fyhrzp@163.com,要求字迹清晰、制作规范。邮件以“公开招聘-博士后-姓名”命名,未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习、工作经历需从中学开始,并在本人签名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户口簿本人页;

4.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5.进站备案表、博士后站工作协议;

6.科研成果业绩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学术论文、专著教材、发明专利、课题报告、科技奖励等。

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按照“专业代码”进行审核。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三)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安排进行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8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6259171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6259171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

附件:

1.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2026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岗位信息表

2.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6年2月6日

附件:

1.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2026年出站博士后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2/t20260206_4496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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