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毕节市2025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为确保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序号94需求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才需求计划岗位要求及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第94岗位要求,审查专业、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原件于2025年8月28日至29日9:00至17:00到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事科(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0610办公室)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8月30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程序
(1)考生于8月30日7:30起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2)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等候听取面试成绩,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
(3)若出现名次并列时,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结合实际组织首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考官数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其中1名为主考官)。
5.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公示时间原则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由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带领体检对象前往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体检结果公示时间原则不少于3天。
五、考察及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毕节市2025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中“不受理报名”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人才的,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人才服务协议,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面试、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资格或经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方案解释权属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61610(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2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原标题: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508/t20250818_88482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