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25年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

2025-12-05 12:48:35

  南京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南京艺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艺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六)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政治思想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2月5日9∶00-12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12月5日9∶00-12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12月5日-12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2月5日9∶00-12月2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南京艺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4)报名时填写的奖惩情况及科研情况证明材料;(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6)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48、025-8349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艺术学院

  2025年12月4日

  南京艺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nj/202512/63_96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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