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沁水县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扰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选调科级以下人员4名,其中公务员2名(岗位1),事业人员2名(岗位2)。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过硬业务素质,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群众公认;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较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扎实公文写作基础,有胜任岗位的能力;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服务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存在任职回避或不宜调入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或委托他人等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县政府后楼119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已填好的《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学位及在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4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县政府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岗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选调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到3:1;如选调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综合能力测试。本次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素养和文字写作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达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选调单位择优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考察、体检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沁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及其所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依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按调入单位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情况反馈至纪检部门。
(二)未尽事宜由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7022944
监督电话:0356--7026944
附件:
1、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
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shanxi/202602/63_6761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