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5-07-03 12:18:16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于2025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招聘教职员1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s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回国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

⑵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3.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4.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教师资格。应聘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签订承诺书(附件3),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

5.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上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7.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取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经上级认定后,除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优惠待遇:

1.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分3年发放。

2.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分3年发放。

3.符合条件申领“丹霞英才卡”的,享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社保、医疗、景区、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应聘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阅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https://exam.zhaokaocn.com:22218/examinee/sgjy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9:00至2025年7月14日16: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普通高等院校2025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④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⑤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人员需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扫描件;

④报考相应职位的资格证;

⑤按照附件1中需提供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⑥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⑦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本次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系统提示审核未通过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因材料不符、不齐、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⑴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窗口查看,请密切关注。

⑵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15日9:00-17:30登录https://exam.zhaokaocn.com:22218/examinee/sgjy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3)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均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于2025年7月19日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进行公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形式:

①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数学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教(讲课)、答辩、才艺特长展示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及才艺特长等方面能力。(注:才艺特长是指除所学专业外的个人特长,包括演唱、舞蹈、美术、手工、特长运动、乐器演奏等,才艺展示需使用的道具,请考生自行准备,下同。)

②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辅岗位:面试包括试教(讲课)、答辩、专业实操、才艺特长展示等内容。

③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如果是社会人员,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未到期,则需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调档手续;如应聘人员在体检通过后一个月内未提交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材料的,按弃权处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好后,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7.本次招聘工作由韶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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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咨询电话

韶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日

原标题:韶关市教育局2025年“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风采人生·韶关有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756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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