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监所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2026-01-10 23:10:48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监所有关规定及结合我市公安监所后勤保障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信宜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所后勤服务人员3名。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的监所后勤服务人员(以下简称监所后勤)为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人员、非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性质,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具体职位详见信宜市公安局招聘监所后勤服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监所后勤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无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打架斗殴,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无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适合从事监所后勤工作的情形。

  (三)信宜市籍户口,年龄18至45周岁(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连续作战的精神。

  (四)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报名人员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七)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和债务纠纷。

  (八)服从公安机关内部岗位分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拟聘用人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节假日、周末除外),8:30至12:00,14:30至17:30。如报名人数较少,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信宜市公安局辅警办(市区竹山路巡警大队旁边民辅警战训基地三楼),联系电话:8895110。

  3.提供资料:

  (1)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③学历证书;④其他资格证书(如退役军人证件、驾驶证等)。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填写《信宜市公安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信宜市公安局招聘部门将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初审合格者将通过公告或电话告知考试事宜。(声明:考生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2.考生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3.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三)岗位技能测试

  测试项目与岗位技能相关的业务测试,技能测试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执行,其中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信宜市公安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聘各环节未明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同一岗位基本条件、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我局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我局可根据需要在对应的聘用岗位报名人员中进行递补。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局可根据需要在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在报名人员中进行调剂。

  (八)聘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考生,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我市看守所从事相关工作,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局监所后勤服务人员薪酬标准(包含购买五险一金)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信宜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信宜市公安局招聘监所后勤服务人员职位表
  2.信宜市公安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www.xinyi.gov.cn/zwgk/zlxx/content/post_1573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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