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25-10-25 23:23:54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聘用编外人员的通知》(鹤府办〔2021〕6号)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一级造价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从事造价专业技术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或从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5年10月27日;

  (4)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内提交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hsczjrsg@jiangmen.gov.cn)。

  报名须提交下列资料扫描件: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证、职业资格证等,本人从事造价专业技术工作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主要经历、工作及业绩证明(业绩包括此前工作中的主要项目、成绩以及取得的奖励等),并将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报考职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合格后将发送准考证(扫描件)至个人邮箱。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后自行登陆个人邮箱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参与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向考生书面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阶段,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按岗位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通知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后,经主管部门党组审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资范围20万至25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底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鹤山市财政局人事管理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50-8812393,咨询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7日9:00-12:00、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鹤山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czj/gzdt/tzgg/content/post_3383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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