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纪检监察助理公告

2025-09-13 23:26:58

  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惠阳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动合同制纪检监察助理(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承受加班压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法被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尚在记录期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上述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纪检监察助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接收人事档案,招聘的人员直接与惠阳区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薪酬待遇以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至2025年9月16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yjw)注册进行报名。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完全负责。

  3.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报名表》,报名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填写日期上传报名系统;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具有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均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在通过面试后,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供本单位核查留底。

  (二)网上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系统对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5年9月23日起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定于2025年9月27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3.笔试结果: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含并列成绩),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清风”微信公众号、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纪委监委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短信告知。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区纪委监委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生的综合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结果出来后,即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承担),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惠阳区纪委监委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生提交考察有关材料。

  七、公示与聘用

  (一)综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在“惠阳清风”微信公众号、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与惠阳区纪委监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相关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务必至少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及面试工作安排、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惠阳清风”微信公众号、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留意。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惠阳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2-3768662)。


信息来源:https://www.huiyang.gov.cn/zwgk/rsxx/zlxx/content/post_5605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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