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5-04-23 12:55:11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工科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双高计划”专业群考核优秀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先后入选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100强、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典型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节能型示范高校、广东省节水型高校、广东省绿色学校,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集体、国防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学校编制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政策规定的编制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5日9:00至2025年5月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符合设定的岗位条件并成功报名视为资格初审通过。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0日9:00至2025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录用的,撤销聘用资格,解除聘任关系。

4.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3),由学校审核认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及所学专业情况说明。

5.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6.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取综合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高等教育知识,所考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5月17日,最终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谈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谈。

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导出打印即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上);

(3)学习全过程毕业证、学位证(从大中专学历起各个学习阶段),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国内毕业院校的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材料分别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岗位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和职称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交《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所学专业中文和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所有复印件要求A4规格,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复印件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所列的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面试组织

专任教师岗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各类业绩、科研成果、本科、硕博研究生阶段就读专业等)、工作业绩(包括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经历、能力和相关业绩等)以及进校后的工作设想。时间为2分钟,自我介绍不计算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根据现场提供相关材料准备试讲。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岗位应具备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非专任教师岗(教辅组、辅导员组)面试包括自我介绍与答辩。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各类业绩、科研成果、本科、硕博研究生阶段就读专业等)、工作业绩(包括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经历、能力和相关业绩等)以及进校后的工作设想。时间为2分钟,自我介绍不计算成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岗位应具备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任教师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非专任教师岗面试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答辩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答辩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或综合成绩有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时不得故意隐瞒相关病史,一经发现,取消录用。

(二)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通知应聘人员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应聘人员超过15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力资源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未在学校要求时间内到校报到入职的,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8493597

监督投诉电话:020-314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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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8日

原标题: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50419/159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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