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4-01 00:53:58
单位介绍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生产力”),是由原广州市副局级事业单位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转制改革而来。广州生产力秉持“链接创新,创造价值”理念,致力构建“1+5”新服务体系,即依托智能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智库咨询、评审评价、技术转化、创新创业、创新人才等五大链条专业服务,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广州生产力已形成了一支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高素质科技服务服务团队,为政产学研等服务伙伴,提供科技与产业研究、高成长企业培育、创业投资、企业创新、创新人才等高质量专业服务和一体化解决方案,获得服务对象和社会肯定,荣获国家级/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广州市新型智库、广东科技服务业百强、科技查新等资质荣誉,先后获中国生产力促进奖(发展成就奖、服务贡献奖、服务精英奖)、全国技术市场先进集体、省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促进奖等系列奖励,享有广泛社会声誉。

  因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品行操守、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科技服务事业,诚信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素质或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体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各项条件,详见《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以往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企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遵循“以能定薪、以绩定效”原则,优绩优酬;提供“五险一金”、人才公寓、年度体检疗养、双通道成长路径、多线程赋能培训、法定假期等优厚福利保障。


四、报名

  (一)应聘方式

  1.采用网上投递(广州生产力官方网站:https://www.gzpc.org.cn/),具体操作详见《简历投递流程》(见附件2)。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2)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成绩表、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暂缓协议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压缩制成以“应聘岗位 姓名 学历 专业”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报名网址。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投递。将上述压缩包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发至sclrsb@gz.gov.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 姓名 学历 专业”。

  3.在发布招聘信息的招聘网站上投递简历。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州生产力官方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按简历投递流程填报,每人限投递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需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名,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等书面证明。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获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三)简历筛选

  对合适人选择优通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进入下一步流程,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后开展。按计划招聘人员数的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实际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必要时进行聘用前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生产力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说明

  1.递补调剂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可在应聘人员自愿前提下,从应聘其它相近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2.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491575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邮编:510091

  邮箱:sclrsb@gz.gov.cn。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EKy5IOARfR11qNbZGIX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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