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02-23 22:48:1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区教育发展需要,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5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的具体岗位见《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毕业生(含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生,其中:

  1.“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非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包括以上两类人员。

  4.“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指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026届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各岗位的招聘对象见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其中,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任教经历条件。岗位要求的任教经历和获奖条件按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其中任教经历,非编制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确认,编制人员以任教学校证明为准。

  6.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需求表中应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条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英语水平等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考试确认等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有关材料、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将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二)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9时至2月28日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应聘人员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为了“试考”虚假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考试后如果被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3.应聘人员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本人负责。

  4.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和报名网站等相关信息(非手机信息)。

  (四)考试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成功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或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通知信息。

  2.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考试确认后,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内的通知要求,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安排在增城区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和准考证为准(具体笔试时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或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通知信息)。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网站通知。

  1.应聘人员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其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3.应聘人员材料不齐全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要求在资格复审期间补充完整,并签订《限时补齐资格复审材料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4.入围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安排在增城区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4.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学校任教,按时到岗并签订协议,最低服务期为5年。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6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按学校岗位聘用方案聘岗。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0-82637177、82637677(工作日上班时间: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工作日咨询时间:9时-12时,14时-18时)。

  监督电话:020-82720060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s://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10681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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