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6-01-29 22:52:02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的培训、轮训及其他专题研讨任务,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岗位需求

此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要求

1.招聘岗位类别及要求详见《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2.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填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关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目录要求的情况说明(毕业学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招聘人员类型:不限。

不限是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热爱党校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

(10)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具体资格条件

(1)《岗位需求表》明确的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属于2026年毕业生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5)相关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不得报考的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9:00至2026年3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实行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进行报名,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报名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招聘单位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公开招聘及人事关系存续全过程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及学位证书;

(3)经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专业课程成绩单(2026年毕业生提供);若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推荐表,可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以上(1)—(5)项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岗位选择并提交确认,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确认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系统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材料:提供网络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核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经报名及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校(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本单位成立面试评委组,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试讲结束后,由评委组综合评分。分数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员范围。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仅对影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3.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中共广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半年,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聘用期间以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岗位等级予以聘用,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报名、资格复核、面试、体检、

考察、聘用、试用期等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身份证。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八)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电话:020-3766518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报名技术问题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020-161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招聘工作由校(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20-37665028。

(十)本公告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6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s://www.gzswdx.gov.cn/bszn/xyzp/202601/t20260127_10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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