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2025年第五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第一号)

2025-09-11 11:59:26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是一所由北京师范大学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公立学校,校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作为省一级甲等学校,将建成一所管 理科学、民主规范,具有鲜明办学特色,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 伍的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名。

岗位名称:小学数学2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科学1人;初中语文1人;初中数学1人;初中英语1人;高中化学2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0日之后出生),具有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8周岁(即197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小学岗位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三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荣誉(如教学突出贡献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等)

(2)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任意两项即可:

A.现场赛课荣获市级或省级奖项;

B.海南省内教师有省市骨、省市学科带头人等专业称号,外省教师有市级教学专业荣誉称号;

C.有一年以上的六年级教学经历且成绩较为突出(见附表3模板)。

2.初中高中岗位还需要满足条件:

(1)有三项及以上校级及以上荣誉(如教学突出贡献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等)。

(2)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任意两项即可:

A.现场赛课荣获市级或省级奖项;

B.有一年以上的初三或高三教学经历且成绩较为突出(见附表3模板);

C.海南省内市骨或市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

(3)英语学科需要提供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8日。

报名邮箱:bsdhkfxzp@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1);

(7)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证;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注意:打包以上相关材料投递简历至邮箱 bsdhkfxzp@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2025年第五次教师考核招聘+姓名+报名岗位+联系电话+职称(一级或副高级或高级职称教师)。

邮件内容:

1.所需附件材料。

2.文字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科目、职称级别、是否是海南省内在编人员,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的考生,影响到自己的材料的问题,不予通过筛选,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完成后及时公布。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3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采取(现场一节常规课,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面试结束后,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原则上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1.0898-3669968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王老师

2.1308609042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人: 王老师

 

附件:

     1.考生诚信承诺书  

     2.同意报考证明

     3.工作证明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

2025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09/t1447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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