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英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2-04 21:36:39

       广东省佛山市华英学校原为佛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公办初中。学校位于广东珠三角核心区域——佛山市市区中心,校园环境优美,大气典雅,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网络课程研究实验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前有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约60个班,教工210多人。学校各项综合指标均在佛山市初中学校中名列前茅,是一所学生向往、家长满意、教师幸福、领导认可的高品质现代化名校。

       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等级

      (一)初中语文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初中地理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1.毕业生: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即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社会人员: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说明:

       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的毕业生,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等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2)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等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

      (3)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等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市级及以上奖项。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8:00起-12月12日17:00止。

       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shyxx@189.cn”,要求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使用“姓名+在读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

       提交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3),简历及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课程成绩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若无此证,须提供承诺书并签名,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附件4)、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证明、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和在佛山市华英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线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2月15日8:00-12月17日17:00。

       网上报名环节结束后,我校将核查应聘者报名资料,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联系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均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12月19日(周五)8:00开始。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共三个环节:笔试、试教、面试。

       1.笔试。

       时间:2025年12月19日(周五)10:3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主要考察应聘者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不予进入试教。

       笔试完毕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名单。如果进入试教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人数,则该岗位按实际情况进入面试或不开考。

       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

      (备注:没有接到试教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试教资格。)

       2.试教。

       时间:2025年12月19日(周五)15:0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试教内容包括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试教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不予进入面试。全部人员试教结束后,试教成绩当天在候分室公布。

       把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面试。

       时间:2025年12月19日(周五)16:3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试教、面试成绩按4:3: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30%+面试成绩×30%。

       2.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3.对总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华英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佛山市华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本次招聘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咨询部门:佛山市华英学校校务办公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969183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969129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佛山市华英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佛山市华英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s://edu.foshan.gov.cn/gg/zhaopinxinxi/content/post_6908897.html

求职必读

相关职位教师 更多>>

最新发表 更多>>

一周排行 更多>>

分类招聘 更多>>

广州招聘 深圳招聘 东莞招聘 佛山招聘 惠州招聘 珠海招聘 中山招聘 江门招聘 肇庆招聘 湛江招聘 茂名招聘 阳江招聘 汕头招聘 潮州招聘 揭阳招聘

汕尾招聘 梅州招聘 河源招聘 韶关招聘 清远招聘 云浮招聘 周边招聘 校园招聘 社会招聘 公务员 事业编 央国企 实习生 教师 医护 文职 辅警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