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安局2025年招聘69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11-07 13:27:47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汇报市政府同意,陇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69名(本次招聘50名,空缺岗位补充招聘19名)。具体详见《陇南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4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市本级公安机关临聘人员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在2025年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中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左右眼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部分岗位需裸眼视力),无红绿色盲。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以“陇南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为准。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殉职)民辅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立场有问题;

  2.受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法被处理处罚、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有传染性疾病及病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因个人原因之前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解聘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南市公安局、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68/examinee/lnga)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注册登陆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陆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原件照片: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退役军人不做此要求)、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明相关材料。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和相关岗位表要求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7:00;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网上缴费

  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委收费﹝2013﹞800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缴纳费用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18:00;

  2.注意事项: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是联系应聘人员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网络安全管理(职位代码005)和教育训练(职位代码007)两个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评,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测评未通过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且不再另行缴费。技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2.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不得进入考场。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对应聘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达不到条件者取消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各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

  3.资格复审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①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退役军人不做此要求)、⑥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明相关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七)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报考岗位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综合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纳入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完面试后另行通知。

  2.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男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部分岗位免测,详见附件);

  女子组: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部分岗位免测,详见附件);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携带证件: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除部分岗位免测1000米、800米),任意一项不合格,则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4.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与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审定报市人力和资源保障局审核后,发文正式聘用,并参加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本次招聘人员属于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保障待遇

  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南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722309

  0939-8236252

  政策咨询电话:

  陇南市人社局:

  0939-8213053

  陇南市公安局:

  0939-5917010

  监督电话:

  陇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9-5917012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陇南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陇南市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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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anshu/202511/86_673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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