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2025-09-18 20:51:55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要求,屏山县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开考核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应聘者须遵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符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以及《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要求,且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共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集中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推介

2025年9月中下旬,招聘单位将分别到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进行招聘宣传,并接受现场咨询,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各学校校园网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18: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1.选择岗位。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中的复核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前请准备好扫描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含以下资料的压缩包发指定邮箱(824067736@qq.com),压缩包命名方式统一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

(1)《报名表》(Word电子版+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3)《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是否公费师范生或“国家优师计划”等情况的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持上述第(二)款报名填报信息的全部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就业大厅(重庆市北培区天生路2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

(四)专业技能考核

1. 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9月30日9:00-13:00

面试地点:西南大学北培校区就业大厅(重庆北培区天生路2号)。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面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核的形式、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专业技能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专业技能考核总时间为15分钟。

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含审题时间2分钟)。

专业技能面试。根据现行岗位教材(教科版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教版普通高中教科书数学选择性必修第二册;外研版普通高中教科书英语选择性必修第二册;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华东师大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九年级上册;川教版幼儿园整合式课程中班(上册),由考生随机抽取课题作为本次的面试(试讲)考题。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专业技能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

(3)考核计分办法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答辩20分,专业技能面试(试讲)8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考核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总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确认。考核结束后,全部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rsks.com.cn/)、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名单,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因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七)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305室(地址:屏山县江北新区G18-1职校二期)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再安排体检。

(2)体检

①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③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④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⑤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2.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同级人社部门,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3.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报考相关信息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rsks.com.cn/)、屏山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bps.gov.cn/)和“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请考生报名时预留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有关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核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屏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5721610。

(四)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722272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附件:1.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屏山县考核招聘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

原标题:屏山县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计划”2026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6623bb60-9751-49a6-b2ec-3ec941563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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