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2025-10-14 12:55:33

  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74名,详见《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9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0月15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①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本次公开招聘不设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所有岗位使用同一试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全部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C01)采取专业化面试的形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响水县文化馆群文辅导员岗位(代码C01)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http://pr.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请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0月15日8:30-10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0月15日8:30-10月20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10月15日8:30- 10月21日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8:30-10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10月15日8:30-10月2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材料到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响水县市民中心2号楼161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响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5-8687856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或白色背景)。

  2.按照管理权限,由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4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察与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响水县委组织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电话

  响水县委组织部:0515─86889782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687856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3。

  1.响水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yc/202510/71_96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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