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11-01 21:18:07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要求,海淀区教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1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6个岗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

8.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9.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2.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3.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0月31日(含)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

6.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须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非京籍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有关规定。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荣誉称号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专业工作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至2025年11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系统)首页-“海淀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14:00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下载打印后签字);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应学位证书,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若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档,需开具存档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考核表、学校证明等能够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

7.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9.省级或地市级优质校证明材料;

10.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荣誉称号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试讲、面试

考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考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讲在15分钟内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及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

考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30%。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试讲、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及格线以上。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合格),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职业适应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人才引进及相关调入等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须符合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和要求,若不符合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进京手续审批未通过的,取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 88472680

(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1. 2025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0/t20251031_4248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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