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遴选(选调)47名公务员(事业人员)公告

2025-09-23 13:12:4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务员遴选报名范围:

  (1)全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普洱市县(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和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事业人员选调报名范围:

  (1)全市县(区)级及以下(含市属派出、派驻)机构,在编在岗、聘任在七级管理岗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岗,单位同意报名的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2)中央、省设在普洱市县(区)级及以下机构,在编在岗、聘任在七级管理岗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岗,单位同意报名的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事业人员选调坚持同类同性质和顺向流动原则(另有具体规定的按政策执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可报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事业人员可报考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到新的事业单位后,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重新确定,不再保留原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对相关工作经历和年限作出具体要求。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选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招录、招聘到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新聘用约定服务期限事业人员,以及现聘用在岗属于约定服务期限范围的事业人员,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遴选(选调)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pes.gov.cn/)查询。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人限报1个遴选(选调)职位,多报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步骤如下: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并打印《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坚持组织推荐和公开择优相结合,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9:00至9月26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bm25),首次登录的考生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可选择“账号登录”进入报名界面。通过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半年内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报考,并网签报名承诺。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遴选(选调)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资料上传。报名人员须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并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视为未报名,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修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8:00。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资料上传成功后1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公开遴选(选调)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均可以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位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选调)人选。

  (四)职位裁减及改报

  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l,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予以裁减或取消,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职位裁减及职位取消情况。对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于2025年9月29日09:00至18:00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络报名,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予以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2025年10月20日09:00起,报名成功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400-0201616(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09:00—11:30,考点统一设置在思茅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考试用品由本人自带,考试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2.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11月3日09:00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11月中旬,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3: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选调)单位有权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4)《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

  (5)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6)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并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遴选(选调)后续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报名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每门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公开遴选(选调)单位按照每个遴选(选调)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公开遴选(选调)单位按照职工体检标准统一组织拟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公开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未达到2:1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递补1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员组织考察,递补人员应从参加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要求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转任(调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对公开遴选(选调)拟转任(调配)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转任(调配)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遴选(选调)相关规定,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推荐表》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是否真实、有效,以便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入考场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79—218958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9—212957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 0879—2134964

  附件:1.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

  3.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

  普洱市公务员局

  普洱市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2025年普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2025年普洱市市级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yunnan/202509/78_672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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