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5-10-14 21:57:0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培养储备,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南沙区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沙区简介

  南沙区是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位于广州市最南端、珠江虎门水道西岸,是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集之处;东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接壤,北以沙湾水道为界,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水相连,南濒珠江出海口伶仃洋;规划总面积803平方千米,2024年城市建成区面积157.95平方千米。地处珠江出海口和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38海里、澳门41海里,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通道、连接珠江口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区的重要枢纽性节点、广州市唯一出海通道。自贸区南沙片区面积60平方千米,由7个区块组成,是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的片区。

  南沙2005年成为广州行政区,2012年和2014年先后获批成为国家新区和自贸试验区。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赋予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历史使命,要求携手港澳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创新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重要平台和优质生活圈。南沙在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三区一中心”(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和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发展新格局。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赋予南沙新的定位目标和重大使命。

  二、岗位要求

  招聘急需专业博士2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以《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专业条件中提及的专业名称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不限和往届生。其中,不限指2026年毕业生和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往届生指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6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为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各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具体说明如下: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4),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招聘单位审核认定。

  4.所有全日制在读期间(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兼职、社会实践经历一律不计算工作经历。

  5.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等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3.被开除公职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特别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按《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3)要求将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将留存,用于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后试用等环节,务请认真、慎重、完整填写。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通过线上资格审核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二)线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于2025年11月29日中午12:00前对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审核结果同时通过招聘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可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查询。

  (三)线上确认

  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30日上午9:00—12月1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是否按期参加后续考核评价环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确认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评价环节。

  (四)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初定2025年12月初,地点在南沙区,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方式:通过线上或者线下面谈、面试、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3.成绩计算: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75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75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环节:对达到75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环节: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等),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是否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原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三)考生参加考核评价、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四)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按1选择“报名系统”)。

  咨询、监督电话:020-399105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资格复核材料一览表.doc
附件4.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docx

 


信息来源:https://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0479987.html

求职必读

相关职位博士研究生 更多>>

最新发表 更多>>

一周排行 更多>>

分类招聘 更多>>

广州招聘 深圳招聘 东莞招聘 佛山招聘 惠州招聘 珠海招聘 中山招聘 江门招聘 肇庆招聘 湛江招聘 茂名招聘 阳江招聘 汕头招聘 潮州招聘 揭阳招聘

汕尾招聘 梅州招聘 河源招聘 韶关招聘 清远招聘 云浮招聘 周边招聘 校园招聘 社会招聘 公务员 事业编 央国企 实习生 教师 医护 文职 辅警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