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5-09-16 22:15:39

  东莞市统计事务中心是东莞市统计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东莞市统计事务中心薪酬管理规定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于报名时间内登录东莞市统计局招聘报名网址(以下简称“招聘报名网址”)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word版(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扫描件;

  (6)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PDF扫描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前根据要求完整上传上述各项报名材料。截至报名结束时,考生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已通过职称考试、评审但尚未取得职称证书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统计局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通过短信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于资格初审结果短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聘报名网址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东莞市统计局网站公告。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统计局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东莞市统计局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东莞市统计局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招聘结果及岗位聘用备案材料报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招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831280,联系人:陈先生。

  

       附件:1.东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tjj.dg.gov.cn/tzgg/content/post_4433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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