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09-08 21:49:46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部门批准,怀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警务技术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为怀集县公安局警务技术类辅警,具体负责工作有:网络安全、信息化办公设备及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通讯保障、视频系统运维等;招聘人数8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肇庆市内户籍人员;
2.年满18周岁且不得超过35周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从事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网络运维、视频监控工作经验/网络相关证件、电工证者优先;
4.熟练计算机系统操作、系统软件应用、wps办公软件使用,对网络架构、视频监控系统、机房服务器有一定的了解,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接受24小时轮值班备勤、岗位调配等安排。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疾病,无其他严重疾病或身体缺陷;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集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怀城街道红光路20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怀集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材料,并携带一寸半身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现场机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共四项。笔试占总成绩20%、机试、面试各占总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机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以现场写作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机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动手、上机操作方式进行,限定时间内根据提供的系统工具重装计算机系统后,按考试题目逐一进行。机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具体标准参照《怀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机试成绩和体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二)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安怀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其间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怀集县公安局现有辅警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测试,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取消资格,并由其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怀集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5583360(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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