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2023-03-26 20:51:51

  肇庆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职位及人数:肇庆新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公开招聘雇员16名。详见《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认同雇员身份,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具有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5.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没有不适宜承担行政机关工作的情形。

  6.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日期前一天,即2023年3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以压缩包形式将所需材料发送邮件至应聘岗位所属部门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岗位+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邮件标题),例如:党政综合办A01张三。

  ①报名党政综合办公室岗位邮箱:zqxqks@163.com       (联系人:闭先生,0758-2588216)

  ②报名纪监工委岗位邮箱:zqxqjgw@126.com (联系人:黄小姐,0758-2588306)

  ③报名行政服务局岗位邮箱:xqxzfwj@163.com (联系人:孔小姐,0758-2588282)           

  ④报名发展规划局岗位邮箱:zqxqfzghj@zhaoqing.gov.cn (联系人:杨先生,0758-2588690 )

  ⑤报名经济促进局岗位邮箱:xqjjcjj@zhaoqing.gov.cn (联系人:陈小姐,0758-2583333)

  ⑥报名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岗位邮箱: zqxqqfzx@zhaoqing.gov.cn(联系人:赖小姐,0758-2588360 )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00:00至2023年3月30日24:0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肇庆新区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2)考生报名需提供相关资料:

  应届毕业生考生: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籍认证报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毕业生考生: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籍认证报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同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注:以上报名材料均需以PDF扫描件形式报名。

  (3)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5)报考人员仅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有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无提供或材料缺失,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加现场测评方式进行。

  1.面谈

  由应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简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面谈考生,并在指定时间参加现场面谈,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通过面谈考生中确定入围现场测评人选。如拟招聘人数与通过面谈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面谈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现场测评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视为放弃本次报名。进入测评人选名单将在肇庆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xq.gov.cn/)和“肇庆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2.现场测评

  现场测评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环节为申论小作文;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设定题目,现场测试。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自行打印)参加测评。

  测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肇庆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xq.gov.cn/)和“肇庆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测评总成绩构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申论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申论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肇庆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xq.gov.cn/)和“肇庆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测评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体检需复检的,须在收到复检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列入考察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qxq.gov.cn/)和“肇庆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肇庆新区纪监工委进行直接监督,监督电话:0758-2588307。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解释。

  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xls
附件2:肇庆新区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wps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