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开区委政法委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2024-02-20 17:56:32
根据工作需要,湛江经开区委政法委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湛江经开区硇洲镇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五)计算机操作熟练;
(六)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积极履行聘用岗位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七)没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司法行政、政法工作经验或者法学专业学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依法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记录的;
6.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应聘者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计算机考试证书(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征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湛江经开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到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9楼910办公室(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办公室),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招聘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考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相关技能,满分为3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7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按照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组成,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计算机操作、面试的,视为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综合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
(四)考察。通过考试、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依有关规定录用为司法协理员并实施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
1.工资按区飞虎维稳队队员工资标准计发。
2.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9-3628159,联系人:吴沅蔚
五、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湛江经开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