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2025-07-29 20:51:12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3月28日),结合香洲区实际,现公开招聘40名社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达到职位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在职香洲区社会工作者;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须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xz.gov.cn)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星期五)9∶00至8月7日(星期四)18∶00。

3.网上确认:应聘者请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9∶00至8月18日(星期一)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者报名不成功。每一职位网上确认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最终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后,请应聘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者妥善保管。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核人数为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合格应聘者达不到规定倍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对象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请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报考03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报考04、05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者需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应聘者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应聘者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⑥报考06、07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模板详见公告附件,原件一份)。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于正式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可由用人单位办理落户、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四、后备补缺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人员,按照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2026年7月31日以前成绩有效,若本次招聘社会工作者在此期间出现人员流失的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可按照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298392(香洲区委社会工作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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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职位表.xlsx

附件2.党员证明(模板).doc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28日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zhx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819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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