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8-04 16:29:42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工作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劳务派遣人员,与珠海大横琴英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工作,税前年薪为10万元—12万元。

(三)岗位详情

岗位职责:

1.辅助环境监管、资料审核、污染防治等工作;

2.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相关辅助工作、参与单位值班等。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化学(A0703),大气科学(A0706),海洋科学(A0707),生态学(A0713),化学工程与技术(A0817),环境科学与工程(A0830),环境工程硕士(A084201);

5.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化学类(B0703),大气科学类(B0706),海洋科学类(B0707),海洋资源与环境(B070703),军事海洋学(B070704),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B080502),辐射防护与核安全(B082302),海洋工程类(B0820),环境科学与工程类(B0826),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B0902);

6.要求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备注: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等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15日18:00

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aopin@hq-hr.com。

邮件名称请注明“工作人员招聘+姓名”(例:工作人员招聘+张三),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56-2996532,0756-299656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文件与pdf文件);

(2)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只提交可编辑excel文件)。

报名材料除特殊要求外均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打包发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目录》(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笔试、面试通知等相关考试事宜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2)现场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现场审核,审核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收取《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不能参加面试,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中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命题规范,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万山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UipJ03T87hdtAj4df58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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