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5-08-23 00:33:42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江城区计划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82名。

  (二)岗位设置。设A、B岗位组(见附件1)。

  1.A岗位组: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共正式党员,从事社区党务工作,岗位30个。

  2.B岗位组: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岗位52个。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道德品行良好,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即1980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和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招聘;

  6.聘用后,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和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罚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担任干部的党员受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择岗、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9月2日,上午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城北办公区6号楼)。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相片,除签名处手写其他内容打印,另附一张大一寸白色底色的近期免冠相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方可参加考试。

  4.报考要求。每位考生请细致查阅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限报1个岗位组。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报名与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须对填报和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社会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见附件3)。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线下闭卷笔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命题。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建设、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内容)。

  4.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于2025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城北办公区6号楼)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告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cheng.gov.cn)发布,发布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个人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各岗位组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如遇入围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则一并列入面试。

  2.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招聘单位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考条件以及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真伪。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招考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复审递补。若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所致缺额在对应岗位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cheng.gov.cn)上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应聘岗位的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应聘人员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笔试与面试成绩最终按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及获得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将在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择岗

  1.人员确定。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组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项目。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人员递补。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经复检后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所致缺额在对应岗位组考生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女性考生怀孕的,应在体检前主动向招聘单位说明怀孕情况,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产后或终止妊娠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补检。

  4.关于择岗。报考岗位组(招录2人以上的打包岗位组,需落实具体岗位的,具体见附件1)的考生,根据招聘单位通知集中江城区委社会工作部(江城区综治中心),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具体岗位。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用人单位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录用,所致拟聘人数缺额的,应当从同一岗位组考生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名单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被反映、投诉的,用人单位组织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反映、投诉事项需阶段性查实才能办结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核查结论出具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递补录用。若自公示日起一年内,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组织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应聘资格或录用后离职的,可在对应岗位组未招录考生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缺。

  4.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参照广东省社区“两委”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作为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

  2.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公告、公示等考务相关信息将在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chen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材料。

  5.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计算截至招聘公告首日。

  6.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662-3101832;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7.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可以向中共江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反映公开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电话:0662-310105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阳江市江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和阳江市江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附件2-阳江市江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4-关于自愿放弃招聘XX环节的声明(样式).wps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cheng.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879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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