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4月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

2025-04-08 12:3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长期在深圳居住、工作,年龄在30岁至50岁之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两年以上的(劳动争议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优先);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会或者企业法务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优先)。

有调解员、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并优先考虑。在各干部主管部门、工会、企事业组织等相关机构工作的,需经现用人单位审批同意。不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

二、工作内容

(一)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做好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二)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参加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完成仲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者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

(三)报名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119号韵动家园裙楼二层;收件单位: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件人(联系人)及电话:洪女士,0755-82918257。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

4.个人工作简历(工作经验需符合相关聘用条件);

5.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证件、证书、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

(五)资格初审。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书面申请材料,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六)资格复审。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确定拟聘人员复审名单。

(七)组织培训考核。组织拟聘人员参加省厅或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仲裁资格培训与考核。

(八)聘任发证。考核合格的,经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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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报名表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4月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内容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2110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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