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7月招聘公告

2023-07-20 11:26:14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3名聘用制人员(综合管理类行政人员),具体安排在宣传岗、机要文秘岗,与本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本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非外包和劳务派遣人员。人员入职后,可在单位食堂就餐,并根据实际申请前海公共租赁住房。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出生日期为1988年7月31日(含)至2005年7月30日(含)之间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聘用、试用。

五、报名材料(均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姓名+宣传岗/机要文秘岗”),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材料也可采取邮寄方式。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报名成功;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或未收到材料,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本院官网。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670527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7月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