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05-30 19:52: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汕头市华侨医院)是澄海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一期),编制病床数1000张,开放病床1000张,设临床学科中心17个(涵盖54个二级专业),医技学科中心5个,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100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 30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和服务期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进行管理,每个合同期为5年,每年进行1次考核,合同期内2次考核不达标的直接解聘。合同期内薪酬待遇除“五险二金”外,其他参照相同岗位同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路北侧、怀汉路西面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学术楼4楼(乘坐健康管理中心电梯)。

4.资格审核。在报名现场接收报名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报名时缴交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历(学 位)认证(登陆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籍认证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③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二甲综合或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年限佐证(应聘人员合同、社保参保凭证和全国医疗机构查询界面截图)等材料。

(3)上述证件材料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6.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除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3)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承诺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组织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1.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某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超过25人的,将在面试前对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增加测试择优环节,测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没有按照要求参加测试择优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测试择优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项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内容为卫生相关知识。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三)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的公布

1.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3.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发布。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中,要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组织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组织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组织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六)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

0754-8569329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4-85714750(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54-85856032(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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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

2025年5月30日

原标题: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内容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2/2443/post_2443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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