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5-08-22 13:12: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永兴县委、县政府同意,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7名,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62名、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4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rsj. czs. gov.cn)

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它情形以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2)面向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永兴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5)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对应的卫生系列职称(不含基卫中、基卫高)。

(7)招考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人员;

7.永兴县乡村教师公费师范定向培养的2025届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本土化培养的2025届毕业的公费医学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下列三种原件之一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同)。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找到本人对应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地点。湖南省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202室)。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除外)。

4.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面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全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注意事项。

(1)《岗位信息表》中明确为“急需紧缺岗位”的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面试形式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非急需紧缺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招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无人报名或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

(2)被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25年9月2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3日8:30至17: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9月4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应聘人员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2025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及学位证明(附件5),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按照以上第“(3)”点要求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聘用合同和工资流水证明;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附件4);

(8)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书,2025届高校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相关证件,由发证机构提供有效证明和佐证材料,所有证件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核验;

(9)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

(10)《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6,需手写签名);

(11)符合公告报考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全程监督。

2.笔试对象。报考“非急需紧缺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笔试科目。临床医学类、中医类、预防医学类、中西结合类、医技类和药剂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会计类岗位考《会计基础知识》;计算机类岗位考《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7.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笔试科目,按有效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有效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

(四)面试

1.面试对象。(1)报考“急需紧缺岗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2)报考“非急需紧缺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对象,如果该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该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增加面试环节,如果该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者笔试成绩没有出现并列,则该岗位不再进行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能力测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者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采取面试形式考试招聘的“急需紧缺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果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评委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生面试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仍然相同,则按面试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次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数高的入围,依此类推。

2.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考试招聘的“非急需紧缺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果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果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评委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工作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择岗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岗位,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即进入择岗环节。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择岗环节放弃择岗及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招聘公告发布时没有明确执业资格要求的,如果聘用后三年内未考取相应执业资格者,将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人员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聘用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期间,不算最低服务年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择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择岗。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参与考试,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笔试和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非急需紧缺岗位”入围递补对象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该岗位不予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和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

六、招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二)政策咨询: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举报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61813

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及招聘政策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永兴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5.学历及学位证明(模板).docx

6.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永兴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923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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