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5-08-18 21:26:15

一、单位简介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干部保健、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10余亩,编制床位2000张,设有52个临床、医技科室,获批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贵州省临床重点学(专)科,15个贵州省临床重点学(专)科,1个贵州省妇幼保健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19个贵阳市临床重点学(专)科,20个贵阳市医疗质控中心。2025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2023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结果,我院首次跃升为A等级,跻身全国三级综合医院前20%,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现有职工2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80人,中级职称939人;博士101(含在读)人,硕士375人。有专业技术2级岗1人、三级岗3级、省管专家1人、市管专家9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8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黔医人才30人、“甲秀之光”人才11人。

二、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医院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招聘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达到“贵州省百千万人才”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可按照“一人一策”直接考核引进,且不受引进名额限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确属高精尖专业的,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须确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7.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二)岗位条件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确属“贵州省百千万人才”、高精尖专业人才及其它急需紧缺人才,可“一事一议”适当放宽岗位要求。

四、引进待遇

(一)平台待遇:考察考核合格后,按约定协议聘用,办理编制手续。

(二)经济待遇:

按照国家和本地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同时,符合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根据学历、职称、任职情况、学术能力等“一事一议”,兑现引进费用、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三)省、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经上级部门认定后发放人才筑才卡,享受高层次人才在项目扶持、科研资助、医疗服务、入住人才公寓等各项优惠政策。

(四)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医院政策执行。

五、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在医院官网(https://www.jyhosp.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提交《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等印证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05060689@qq.com),请以“姓名+岗位+专业”命名,引进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相应岗位即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职称、长期从事工作内容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代表业绩、职称资料、工作经历相关资料等作为佐证资料结合参考。

(三)资格初审

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并沟通达成初步意向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分批分期进行,各岗位面试名单、时间及内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依照国家、省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在三级及以上医院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及工作考察。综合考察:按照引进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工作考察:根据岗位需求和医院实际情况,结合考察对象实际情况参与意向科室的实际工作,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

9.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地本单位人才引进政策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反映并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进一步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文件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材料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

医院根据批复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附则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院工作不少于10年;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离开医院的,一次性人才引进安家费按照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医院;其他原因离开医院的,按规定退回人才引进安家费;

(三)一次性人才引进安家费在人才办理完成人事手续且正式到岗一年后支付;

(四)引进人才执行试用考核制,试用期内或未通过试用期离开医院的,全额退回期间医院发放所有工作福利;

(五)其余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10号楼20楼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51-84813747

附件1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docx

附件2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4日

原标题: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金阳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jyhosp.cn/Html/News/Articles/7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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