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属学校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5-10-11 13:18:0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更高层次办学需要,合肥市属学校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各学科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公正、择优录用、调剂保障”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志愿匹配和调剂、资格复审、签约、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计划数共20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10月11日起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efei.gov.cn/)发布。

四、招聘对象

生源地为安徽省、已签订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的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2025年10月14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fsjyjjszk@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学科+姓名+手机号”。报名信息以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的邮件为准。个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合肥市属学校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本人与安徽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每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报考人员需明确志愿学校、志愿顺序及是否接受调剂。选择“接受调剂”的考生,在未被报名时所填报志愿录取的情况下,可参与后续集中调剂。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七、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养及专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面试拟安排在10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与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后,将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八、志愿匹配和调剂

(一)志愿匹配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组织三轮志愿匹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无生上课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无生上课成绩、志愿均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二)集中调剂

未匹配成功的面试考核合格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调剂。调剂采取双向选择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考生面试成绩和剩余岗位情况进行。调剂结果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生效。

在志愿匹配和调剂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导致岗位出现缺额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资格复审和签约

拟聘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就业三方协议签订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十、体检、考察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各市属学校实施。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产后应在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学校根据实际教学安排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岗位调配。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校区分配。

十二、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合肥实验中学(筹)〕:0551-63505251,0551-63505630

合肥市第一中学:0551-62911018,0551-62912028,0551-62913032,0551-62911022

合肥市第二中学:0551-63618015,0551-63642618

合肥市第三中学:0551-62686607

合肥市第四中学:0551-62899598

合肥市第五中学:0551-64631389

合肥市第六中学:0551-63158180

合肥市第七中学:0551-65797021

合肥市第八中学:0551-63688801

合肥市第九中学:0551-62809808

合肥市第十中学:0551-64459968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0551-65389675

合肥一六八中学〔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筹)〕:0551-63803900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0551-65533874

监督电话:

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合肥市属学校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表.pdf
2.合肥市属学校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https://jyj.hefei.gov.cn/jydt/tzgg/18887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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