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25-08-13 13:03:38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石门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2025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6:00

  网上资格审查:2025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8:00

  2.报名网址

  https://www.shime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44?type=4&catId=1155839411&action=list&nav=3

  网址打开步骤: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

  3.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石门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注册并登录->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及照片->确认报考信息->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户籍证明材料(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上传)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和个人电子照片。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报名岗位所需资格证或相关证明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一并上传。

  4.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报考面向村(社区)“两委”成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当提前填写《石门县2025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任职年限、在岗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并作出书面推荐,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5.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和审核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超出期限不再允许修改。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等因素造成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等一切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00-8月22日24:00,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三)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照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达到开考比例正常开考的岗位,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考试各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各环节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00-8月29日9: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范围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见《岗位表》。笔试科目为一套题,公共基础知识占40%,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6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初定为2025年8月2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于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提供)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其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一、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网上报名时签定的《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所有和考试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有关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其他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imen.gov.cn/

  附件:1.石门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2.石门县2025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1:石门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x

  附件2:石门县2025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x

  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unan/202508/72_67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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