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艺术事业单位2025年自主招聘19人公告

2025-08-12 13:25:5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福州5家文化艺术事业单位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福州市文化馆、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决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文化艺术事业单位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lj.fuzhou.gov.cn/zwgk/rsxx)、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在2025年8月1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放宽至2025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获奖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8月19日前取得。

  2.年龄

  年龄的计算均以2025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19日间。

  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5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福州市文化艺术事业单位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络报名审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9日8:00至8月25日17:00。

  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登录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尽早完成报名,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报名。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

  报名1-2个工作日后报考者可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3.申诉或提交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8月19日8:00至8月26日12:00。

  审核不通过或报考信息不全的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诉、补充报考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4.岗位报名开考比例要求

  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至2025年8月26日12:00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5年8月26日17:00至8月28日12:0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15:00-18: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8月19日8:00至8月31日17:00。

  资格审核通过但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6.打印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时间

  2025年9月11日起报考者可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4.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1)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01舞美设计(化装造型):①根据题目现场设计创作并绘制戏曲人物化装造型图(该环节为笔试,考生需自备画笔、颜料等绘画工具);②现场展示打片子、戏曲妆面、包大头等戏曲化妆技巧(该环节为实操环节,考生需自备化妆用品,含镜子、化妆工具、水粉、油彩等)。

  02闽剧演员(花旦):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3闽剧演员(老旦):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2、03岗位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和自备行当组合表演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04舞台技术(音响):根据命题现场操作音响操控台(音响操控台型号为普瑞声纳S64调音台)。

  05演奏员(二胡):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二胡,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演奏。

  (2)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01舞台技术(音响):根据命题模拟音响操控(音响操控台型号为Allen&Heath GL2400)。

  02福州伬艺演员:①自备福州伬艺曲牌片段(清唱,限洋歌、小调曲牌自选一,自备乐器、服装、道具);②自拉(弹)自唱福州伬艺片段(限江湖、逗腔曲牌自选一,自备乐器、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3演奏员(椰胡):①自备椰胡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椰胡);②自备福州方言表演(小品、相声、朗诵、福州评话、福州伬艺、演唱任选其一);③命题即兴表演。

  02、03岗位自备环节的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命题即兴表演环节须使用福州方言进行测试。

  (3)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01舞蹈编导:①根据题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舞蹈编创、展示,并阐述创作理念;②自备原创舞蹈作品展示(时长控制在3-5分钟)。

  02舞台美术设计:根据题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舞美设计手稿,并阐述创作理念。

  03舞蹈演员:①技术技巧组合展示(时长控制在1.5-2分钟);②自备舞蹈表演(舞种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或现当代舞,时长控制在3-5分钟);③命题即兴表演。

  04女高音:①自备歌曲演唱(限民族或美声唱法,自备一首艺术歌曲和一段高音剧目片段,考生可自带1名钢琴伴奏人员,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②视唱练耳。

  05演奏员(竹笛、长笛):①自备曲目演奏(限使用竹笛或长笛,时长控制在5-10分钟);②听音视奏。

  (4)福州市文化馆

  01主持人:①专业展示:自备文艺晚会主持(脱稿,主题不限,自备服装,时长控制在3-5分钟);②命题即兴作答。

  02舞蹈编导:①专业展示:自备舞蹈作品表演(自备音乐、服装,时长控制在3-5分钟);②命题即兴编创展示;③命题即兴问答。

  (5)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01闽剧演员(小生):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2闽剧演员(青衣):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3闽剧演员(花旦):①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②自备行当组合表演(自备音乐、服装、道具);③命题即兴表演。

  01、02、03岗位自备折子戏片段表演和自备行当组合表演的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04演奏员(司鼓):①自备曲目演奏(乐器自备,限使用班鼓,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②命题即兴演奏。

  5.成绩查询: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报名网站。

  6.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设置为70分。

  (二)面试

  1.拟面试人选从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收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拟面试名单;拟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2.面试前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拟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资格复审期间,拟面试人选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可从报考该岗位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5.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列;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由主管局负责(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体检工作委托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主管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在递补截止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

  4.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和体检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一)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考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报考者需使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三)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其他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招考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时,因资格不符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

  九、咨询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591-22031780 联系人: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22030396

  (2)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电话:0591-88605771 联系人:赵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88605775

  (3)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电话:0591-87533297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87514689

  (4)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电话:0591-88070387联系人: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91-88070382

  (5)福州市文化馆

  电话:0591-83843262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91-83843267

  (6)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电话:0591-22982470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91-22982359

  2.具体招聘岗位有关信息和招聘审核进展情况,请联系招聘单位。

  3.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5:00-17:30。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福州评话伬艺传习所

  福州市闽都文化艺术中心

  福州市文化馆

  闽侯县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2025年8月8日

  附件1:福州市文化艺术事业单位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附件2:福州市文化艺术事业单位2025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说明.pdf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fujian/202508/71_671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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