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5-08-14 13:00:23

  为进一步充实自治区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人员力量,根据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社厅同意,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人数

  自治区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管理八级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人员6名。(岗位设置及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各盟市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2年以上现单位在编(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在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名管理八级岗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其他岗位,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8年8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所报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8.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不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10.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1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任免权限的单位同意后,提交至指定邮箱(含电子版和扫描件)。符合岗位条件人选可以报考最多2个岗位。

  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核材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首次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能够证明《报名推荐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自治区体育局对报名人员各项信息和基本资格进行审查,以电话方式通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选,将直接取消资格。

  3.能力测试(笔试)。自治区体育局统一组织能力测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测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一般不低于3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或降低开考人数要求。

  4.面试。对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自治区体育局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各岗位面试人数不低于2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但面试继续进行,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

  5.差额考察。对各岗位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前2名(如不足2名,以面试分数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自治区体育局派出工作组,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等方式进行差额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人员档案同步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

  6.研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自治区体育局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调动人选。对拟调动人选,分别在自治区体育局、拟调入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7.岗位试用。比选人员在报考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试用,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不变。对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事宜

  (一)参加比选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相应资格。

  (二)报名材料扫描PDF文件,压缩包名称为“体育局比选: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于8月22日前报指定邮箱(nmgtyj_rsc@163.com),逾期无效。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由自治区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71-6396117、6396095;

  电子邮箱:nmgtyj_rsc@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471-6397450。

  附件:1.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25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neimenggu/202508/64_671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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